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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汉被气死 家属告公司 作者:夕阳

老汉被气死 家属告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个案点击

  今年4月,58岁的沈某临时受雇于某公司,为其进行拔苗工作。6月16日至18日,公司雇佣的其他两名雇员汤某、李某因工作问题,连续3天对沈某进行语言攻击。18日上午,因沈某无法承受对方的语言攻击,加上工作比较劳累(前一天加班到凌晨1点)当场晕倒,抢救无效死亡。

当事者说

  沈某家属认为,沈某受雇于公司,在雇佣期间遭受其他雇员的损害而死亡,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现提起诉讼,要求判令被告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因沈某死亡所致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医药费、精神抚慰金,合计239502元。

一锤定音

  法院认为,死者沈某作为被告公司的雇工,其在工作过程中因故死亡,雇主被告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且被告公司为利益所驱动,故意违反劳动法规,强制雇工进行超长加班作业,使沈某身心疲劳,也是致使沈某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同时,考虑到沈某平时患有高血压,加之与他人发生争吵,自身也具有一定的责任,故对赔偿比例酌情认定,故判决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9万余元。 

编辑心理

  本案涉及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中被告的选择。本案的原告选择了有赔偿能力的雇佣公司作为被告,而雇佣公司认为应由直接侵权人汤某、李某承担赔偿责任。法院认为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,这样就保证了原告能拿到判决的赔偿款。由此可见,打官司不仅仅是为了胜诉,更重要的是胜诉后的执行。

编辑 删除 发表时间:2008-10-31 9:46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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